宝子们
有没有近期考虑买房的小伙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又一个好消息来啦!
最近
江夏区出台了
《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对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其中
对来夏创新创业就业的
硕士生及以上
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
给予每套15㎡奖励
本科生给予每套10㎡奖励
对区外的硕士生及以上
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
给予每套10㎡奖励
本科生给予每套5㎡奖励
快来了解一下吧
江夏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高端创新人才引进
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区级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给予最高1:1配套;对超过有效期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在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每户10万元补贴。对从省内搬迁到区内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的培育奖励。
2、鼓励产学研合作。对依托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科技创新平台,区级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3、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获批国家重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区外迁入我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4、对符合以上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限上企业及创新平台、高校科研院所,对其研发团队的人员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人给予每套15㎡奖励。
5、对区外科技型企业来夏创新创业落户,在江夏区投资额500万-1000万元以内、1000万-1500万以内、1500万-2000万元以内、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人分别给予每套10㎡、15㎡、20㎡、25㎡的奖励。
二、支持优秀人才创业就业
6、毕业五年内初次在武汉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初创组织并担任法人的高校毕业生;初创组织经营六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两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7、对来夏创新创业就业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5㎡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10㎡奖励。对区外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0㎡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5㎡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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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重大产业人才引进
8、符合“3+3+1+1”的企业经认定为新引进的总部企业、龙头企业(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创新型企业分别按实缴资本2%、1.5%和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万、2000万、1000万。
9、企业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两年内建成投产,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且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和研发费用在2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和研发投资额的8%的比例予以奖补,补助总额从800万至3000万。
10、对区内符合“3+3+1+1”产业体系的优质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人给予每套15㎡奖励。
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11、鼓励“以旧换新”,在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条款与区内已实施的政策一致时,统一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中的购房奖励条款采取“就高不就低、在单套中不重复享受”。奖励兑现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本措施由联合发文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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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子们
除了江夏区
武汉这些区也有购房补贴哦
快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吧
硚口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人才租赁房(人才公寓)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后2年内,在硚口区正常缴纳社保,购买硚口区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
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保的创业就业人才(团队),且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毕业6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其他类别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紧缺人才),均可申请人才租赁房。按其前期实际缴纳租金数额发放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总租金额度。
补贴标准:自2022年6月10日起,对从市外新引进的国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经区级及以上组织(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免租3年,2022年6月7日起留汉来汉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租2年和1年。在资格有效的剩余租期内,人才租赁房租金参照市场评估价给予20%减免的基础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生分别再按50%、40%和30%予以减免;其他类别人才按最低30%、最高全额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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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春笋行动”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首次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最高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博士可选择提前预支购房补贴用作生活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发放方式: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等额发放。享受补贴用于购房的人才须承诺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内确需交易的,购房补贴应予以退还。
相关说明:
1、“春笋行动”的购房补贴和购车补贴可以同时享受。生活补贴仅针对博士研究生,如享受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最高学历享受补贴。
3、如果被评为车谷英才,对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多项资助资金的人才,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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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所购房屋需本人在毕业五年内购买。
补贴标准: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注意事项:
1.申报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补贴。
2.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报,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新洲区的,停止补贴发放。
3.购买商品房但未达到约定交付时间的,视作无房情形。
4.入选后,需在新洲就业创业满5年。对在新洲就业创业不满5年的,区住建局依规定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不按规定程序退回补贴资金的,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5.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与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江夏区商务局、本地宝综合(内容来自网络,武汉本地宝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果子
在武汉买房或有这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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